![]()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海芬 我由於學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曾經給大法造成重大損失,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所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 99年12月份出拘留所時所簽的字。 2、 2000年5月份在特務的帶動下,把大法書上交派出所。 3、 2000年12月末惡警綁架我到派出所,在壓力面前我說“不煉了”。 我一定要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7/46652.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