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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秀平

    2000年臘月二十七上午,惡警來我家逼我簽字,被我拒絕後,又把我騙進派出所,後被拘留20多天。在拘留所期間,我們大法弟子住的是刑事罪犯的拘留室,吃的是一天二元的伙食,可最後惡警卻敲詐飯費為每天20元。惡警、市司法局的人每天給我們灌輸誣蔑大法的言論材料。後來在我們全體大法弟子一致要求無條件釋放下,2001年正月十七下午,我被放回。回來後惡人照樣行惡,他們株連九族,以此威逼我寫“保證書”。由於當時正念不足,人心重,一時迷了路,用人心去對待法,造成了欺騙師父,更欺騙了自己,向他們寫了甚麼“保證”,在修煉路上有了污點。當天我就哭了,痛心自己不該這樣,都是違心寫的,可是這是佛法修煉呀,能叫人去隨便侮辱嗎?所以當時就知道錯了。於是我在家失聲痛哭,真有生不如死的感覺,可是馬上意識到心念不對,假如我們在高壓下真的死了,那不是邪惡所要的嗎?於是我馬上加強正念,雙手捧起師父的經文邊哭邊念,師父說:“每當魔難來時,沒有用本性的一面來認識,完全用了人的一面理解,那麼邪魔就利用了這一點沒完沒了地干擾與破壞,使學員長期處於魔難之中。其實這是人的一面對法認識的不足所致,人為地抑制了你們神的一面,也就是抑制了你們已經修成的那部份,阻礙了他們正法。”(《道法》)師父慈悲,不計弟子的一切過失,在我極大的精神壓力下,再一次喚醒了我。我嚴正聲明,我所做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事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正法,堅修大法心不動。我們一定要對得起“正法時期大法弟子”這個偉大而光榮的稱號,對得起師尊的慈悲苦度,抓緊時間向世人講真相。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8/46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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