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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志國

    我是99年前有幸修煉法輪大法的。99年7.20後,江澤民一夥依仗權勢不讓我們煉了,併進行了各種非法打擊鎮壓、誹謗宣傳,以制止煉功。由於我們村裡的一位同修被傳到鄉里後,不知為何關押起來了。大法弟子覺得這是對人權的侵犯,就到鄉里討公道。2000年2月24日,我們一行5名大法弟子來到鄉里,到鄉里後就被司法人員馬XX關進黑洞洞的車庫裡,也不跟我們說理由,整天鎖著大鐵門,不給我們一點自由。當時在車庫內共關了30多人,都是本鄉的煉功人。關了幾天後,鄉政府開始對學員進行迫害,他們逐個審問,逼迫放棄信仰,如不放棄就用大棍打,打得人身上腫起來老高。在關押期間,他們就是這樣一次次地審問、毒打。關押至三月份兩會閉幕後,鄉里才開始放人。凡是在押的大法弟子,要出去都得拿罰款,1000∼2000元不等,逼迫每人寫“保證書”,否則不放人。在這裡我鄭重聲明:凡是以前在強壓下寫的一些“保證書”、不利於大法的話,一律作廢。今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學好法,堅修大法,堅修師父,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8/46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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