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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宋麗英

    我是97年得法煉功的,有過護法行為,自己以為是大法弟子,但是在修煉中沒能站在法的基點上對待修煉。2002年10月,我被單位送到迫害中心“洗腦班”,在壓力下寫了可恥的“保證書”、“四書”,留下了污點,給大法抹了黑,在正法修煉的路上迷失了自己。更嚴重的是在關鍵時刻出賣佛的背叛行為,把自己推上了毀滅之路。我絕望了,是師父在此時給了我回升的機會,《明慧網》上同修們的文章擦亮了我的雙眼,我又擦乾眼淚,回到正法修煉中來。現在嚴正聲明,在“洗腦中心”所說、所寫的一律作廢。今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我一定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8/46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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