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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尤廣湖 我叫尤廣湖,一九九六年十月份得法,2001年正月十二家被抄,所有的大法書被搶走,我本人也遭到了毒打,並且被送進了監獄,失去了人身自由,非法拘留了15天後叫我寫悔過書,我拒絕寫。警察就把稿子寫好叫我按手印,並威脅說:“你要不按手印,還得把你送回監獄。”由於我法學的不好,很多執著心沒有放下,就按了手印,當時想按就按吧,反正不是我的心�婺隉C回家以後深感自己做的太不好,和同修們比起來相差得太遠,太對不起師父了。為此,我聲明:我所寫的悔過書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大法才是我一生中的最崇高的理想。 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1/101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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