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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姚彩薇 由於自己有怕心,學法不深,在殘酷的打壓下,在被強制關押在拘留所、勞教所、派出所時所做的筆錄、簽字照相,按手印,被洗腦,幹活,做體操,訓練走步,寫“三書”等,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法理的言行全部作廢。“對大法負責,對眾生負責,對自己負責”。堅決徹底全盤否定舊勢力安排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學好法,徹底清除另外空間的邪惡,走好師父給安排修煉的路,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助師正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9/467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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