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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毛蓮香 7.22以後,支部找我談話時,叫我寫不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我說我不知道怎麼寫,他告訴我說:法輪功是×教,……劃清界線,等等。當時,因為有怕心,我就按他說的違心地寫了保證書。另外,在壓力面前,當派出所人員來找我時,說“不讓煉了”等等。我也簽了字按了手印。可是,現在我通過深入學法,我發自內心的覺得自己是有罪的,是縱容了邪惡,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給大法抹了黑。 我特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保證書和派出所讓我簽的字一律作廢。我要堅修大法永不變,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2/102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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