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孫美霞

    我在1999年7月22日因去當地政府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期間,被迫違心地寫了“三書”,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師父抹了黑,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2000年7月份我再次證實大法被非法拘留時,我向當地派出所聲明以前寫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我要好好修煉。2001年4月份,市“610”讓我去洗腦班,我堅決不去,他們逼我丈夫代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為徹底揭穿江氏集團的謊言和其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犯罪行為,我對我丈夫說明了他代寫“保證書”是不對的,應該聲明作廢。他同意了我的意見。在此我鄭重聲明,我與我的家人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1/46888.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