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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旭東 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我和媽媽一起得大法,那時才四歲。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因媽媽邪悟,我也不學不煉了。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媽媽在師父的呵護下,在阿姨同修的幫助下,又投入正法洪流之中。我也和媽一樣。今天我嚴正聲明以前說“不學法不煉功”的話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對得起師父,對得起大法,堅修到底,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2/46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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