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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秀芬 我是大法弟子王秀芬,我自一九九八年元月十七日得法,可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國家就取締"法輪功",可我們還是繼續學法煉功,有一天我們幾個人在道邊去洪法煉功被當地派出所的人發現,就把我帶回到它們的辦公處,到那�堨早怳S打又罵,叫我們寫悔過書,拿著我們手按手印。現聲明,以前我寫的一律作廢。 從今以後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決心努力精進多學法多洪法,發揮一個大法粒子的純正作用,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4.5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2/102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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