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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郁桂香 我於2003年元月21日被邪惡送戒毒所非法勞教三年,因檢查“身體不合格”拒收,又把我送回看守所,元月26日釋放時在惡警的威逼下,在釋放證上面簽了自己的名字,回來後悟到釋放證也不應該簽字,等於承認了舊勢力的迫害,也說明自己心�埵陸黤菕A對法理還不能嚴肅對待,才做了這種錯事。現聲明釋放證上的簽名作廢。今後我要勇猛精進,使自己更加成熟、理智,不承認一切舊勢力的安排,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按照大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去掉人的一切執著,走好今後的每一步,決不被舊勢力鑽空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47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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