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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包惠宏 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抓以後,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在看守所裡包括在京期間配合邪惡所做的一切事(照相、按手印、在拘留證上簽字、打針)說過做過的一切不利於師父、不符合大法的話和書面材料。現認識到都是錯誤的。鄭重聲明全部作廢。以實際行動彌補造成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2/102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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