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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齊麗華 我是99年11月一次開法會被抓的,後單位和派出所來接我時,讓我寫個“保證”,我不寫他們就要把我送走,不讓回家。由於學法不深,和對親情的執著,所以違心的寫了不該寫的“保證”。但當一出邪惡的大門,我心�堹S別難受,我發自內心的責怪自己:師父,我錯了,弟子不該寫“保證”。我是一個大法弟子,開法會沒有錯,進京上訪沒有錯,我為甚麼要寫“保證”?是自己平時不能靜心學法,對法認識的不深,沒有打下堅實的基礎,在執著心的帶動下違心地寫了“保證”,這是我最痛心的事,幾次想寫聲明,都被另一種藉口掩蓋:“我並沒有說我不煉,我只是說不進京,但後來我又向他們證實法,講了真相呀,這樣就不用寫了吧。”通過學法和閱讀《明慧》同修的文章,和不斷反省自己,讓我看到了這顆可怕的人心,在重大考驗面前主意識不強,沒有站在法的基點認識問題,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恥辱,在此我要嚴正聲明,我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變異安排和干擾,我所寫的不符合法的言論全部徹底作廢。按照正法的要求去做,多學法,以法為師,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合格的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7/472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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