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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馬晉華

    我於2002年11月8日被非法判勞教。由於自己的各種執著心,在邪惡的迫害下,受不了在勞教所的各種壓力,違心地寫了“悔過”等“三書”,現聲明作廢。我是一名大法修煉者,決不能背叛師父,今後我要堅定大法修煉,按師父的要求去做,用大法嚴格要求自己,用實際行動彌補自己以前的錯誤,堅定大法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47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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