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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程淑蘭 我因為修煉法輪功,不願意放棄,從1999年7月20日以後,被公社大隊監視出門,還讓大隊打報告,請示,把家�堛犒q視機、身份證都給沒收了、罰款等等。我沒有了人身的自由,這些都是不符合法律的。我修真、善、忍沒有錯,我是無辜的。我到北京去上訪,因為大法是沒有錯的,師父讓我們做好人沒有錯。在北京期間住北京辦事處,邪惡之徒把我的路費全部沒收,又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他們強行給我灌食,插大管,強行打針,還用警棍把我的頭,打了無數個大包,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期間,管教把我送進小屋,又把我送進洗腦班,由於自己的正念不足,被邪惡鑽了空子,由於自己有怕心、私心被邪惡所利用,最後寫了“三書”,給大法帶來損失,對不起師父。現在我聲明在勞教所寫過的一切“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在筆記上印過的手印,全部作廢。我要對自己負責,對大法負責,挽回一切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475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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