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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金華 我2003年3月23日被惡警非法抓去,在邪惡的猖狂、酷刑的逼迫下,用了人的東西,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順從了邪惡,做了自己不該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是由於學法不深,不紮實造成的。是因為自己有強大的私心,自我保護的東西、變異的觀念,沒有用神的一面證實大法,維護大法的尊嚴。回想起來萬分的痛悔,太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特此嚴正聲明我所寫、所說、所思、所想,一絲一念不在法上的全部作廢。今後抓緊多學法,在法上趕快提高上來,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475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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