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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夢基、李美芹 我和妻子是99年7月20日以前得法。得法以後我們全家和和美美。但是7月20日以後,由於邪惡的高壓,違心的寫了所謂的“三書”,現在認識到大錯特錯了,我們現在特此聲明:以前所寫的背離大法的一律作廢。從今以後,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一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3/476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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