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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蘭 2002年11月份末,市公安局一夥邪惡之徒,拿著一紙搜查證到學校要人。後在學校干涉下,沒有把我帶走,但學校組織了“幫教小組”,非法囚禁了我20多天,在這期間,邪惡利用威脅、利誘等手段讓我放棄修煉,因為我學法不深,順水推舟的寫下了“保證書”,後與同修交流後,發現自己並沒有站在法上看問題,以致於做了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現發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由於自己學法不深給法帶來的損失,做一個真正的金剛不破的法粒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4/476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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