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炳生 2000年,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兒子向邪惡替寫了“保證書”,並交了3000元“保證金”。2000年6月,由於邪悟給大法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後通過學法知道自己錯了,深感痛心,下決心改正錯誤。現嚴正聲明:本人在邪悟期間的錯誤言行及兒子替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正念正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4/4769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