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芝玲 我在1997年10月喜得大法。由於學法不深,在1999年7月20日後,當權惡人強制我寫了“保證”,當時在他們的壓力下,寫了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話後,我一直在痛悔自己的過失。今後我一定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我鄭重聲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挽回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4/4769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