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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俊英 我在1999年10月份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話,和在1999∼2000年期間家�堣H代我寫的甚麼“保證書”,聲明全部作廢。我一定要跟師父一修到底,跟上正法進程,按照師父講的三件事去做,學好法,多發正念,多講真相,一定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普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4/476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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