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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麗梅 由於學法不深,在執著心和情的帶動下,2000年在派出所裡寫了“保證書”,通過學法和在同修的幫助下,知道自己給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也帶來一些負面影響,使我懂得了法為我們開創了一切,慈悲眾生,但同樣法也是嚴肅的,現在我要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切作廢。今後要在大法中更好的證實大法,勇猛精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5/477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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