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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苑勤改 為了證實大法好,被非法判勞教,離家二年零三個月。2002年邪惡又送我至洗腦班。逃跑不成,邪惡鑽空子加重迫害,又要送我勞教。被迫之下,寫了侮辱大法與師父的話,內心不安。今聲明那些侮辱大法的文字作廢。決不再寫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寫的話。堅信大法與師父。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5/477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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