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桂榮 我因和平上訪被帶回當地公安局,非法關押5個半月,並罰款。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認識不到大法的嚴肅性。寫了大法弟子不該寫的“悔過書”,給大法帶來了損失。通過深入學法,我認識到以前自己做的不符合大法。我特此聲明:以前寫的“悔過書”等一切全部作廢。今後堅決跟著師父走,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8/4796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