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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峰 由於自己講了幾句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抓到看守所裡非法關押18天,我沒有做任何壞事,錯事,更沒有搞政治,就是本著強身健體,做好事、做好人的原則處事。人應該有言論的自由,人也有做好人的自由!那是2002年12月13日至12月31日,被政保科的隊長及副隊長帶走,非法關押了18天,在此期間,我的家�堿陘F救我共花去9000多元人民幣!在此同時聲明:自己由於在壓力下寫過的“保證書、悔過書、聲明”等材料一律作廢。堅定修煉,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9/480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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