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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愛芹 自修煉法輪功以來,身心都得到了非常大的好處。在2001年5月,縣公安局在家把我帶走,審訊後送進了看守所,關押了5個多月。家�堣V夫、孩子們非常痛苦難過,再加上警察逼迫,使我違心地寫了“保證書”後才把我放回家。出來後,通過學法,感到自己做了一個很對不起師父、對不起自己的大錯事,感到發自內心的痛苦,現在我嚴正聲明:在看守所寫的一切、說的背離大法的一切都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精進,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9/480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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