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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洪玉 在以前我所寫的甚麼“保證”,簽過甚麼字,貼過甚麼照片,所做過一切的一切,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按照大法的標準做,師父怎麼說,我就怎麼做好。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0/481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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