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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巧雲

    在一次居民樓發真相材料時,被惡人綁架到派出所。在與惡人、惡警對話時,做到了揭露邪惡,堅修大法,以自己的親身受益洪法。但有一句話不應該說,當時認為是騙它們的。反正我出去後還做,而且還要繼續做好。因為這是我們大法弟子的使命,我必須做好。當時也知道不對,可不知怎的就是往外冒,後來反思就是學法不紮實,還有一定的怕心和私心。再一個是它們做了詢問過程筆錄,叫我簽名,當時我想反正不是審訊記錄,只是一個過程,我也沒看內容就簽了,回家後反思覺得不對,現在我在此嚴正聲明,我在派出所所說、所簽的一律作廢。堅定修煉,學好法,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1/48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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