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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春生

    2002年7月份由於我們聯名上訪被當地公安非法關押進拘留所。在居留所裡我絕食抗議,並不斷地大聲背師父經文。邪惡的管教給我戴上腳鐐對我進行迫害。後來判我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有一次我遭到惡警和幾個勞教人員的毒打,惡警用手槍把把我的頭砸得鮮血直流,幾個勞教敗類把我打得幾乎昏死過去,在我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做了大法弟子決不應該做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我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所簽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在學好法、發正念、講清真相這三件事上更加精進、作一名金剛不破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1/48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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