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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金鳳華

    我是一名工人,由於多病,96年我修煉了法輪大法,多病不見了。從99年7月20日開始,我兩次進京證實大法是正確的,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是錯誤的。回來後單位和派出所強逼我寫“保證”,當時對法理解差,悟性不高,在難中寫了“保證”,按了手印,簽了字,現特此聲明,一切不符合正法時期師尊對大法弟子的要求的和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作一名合格的正法弟子。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堅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1/48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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