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小紅 我在2000年11月初被非法拘留期間。由於自己當時學法不深,悟性差,對親情的執著沒有放下,為了早上班,被迫違心地寫了“決心書”,我已認識到這是一種順水推舟的邪悟,不是正神的行為,在此我嚴正聲明: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材料”、語言統統作廢。堅修大法不動搖。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1/4812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