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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朝波

    我自從修煉了法輪功,身體得到了健康。在99年7.20以後,因為修得不夠精進,有怕心,派出所人來查問,就說“不煉了”,簽了名,按手印,照了像,事後很後悔,當時做了錯事,今後一定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我煉功做好人,祛病健身難道還有錯嗎?我要向世人說,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法輪大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大法的工作我主動去做,不等不靠,助師正法。為了對法負責,對自己負責,我在此嚴正聲明。所有在邪惡迫害時,在筆錄,判決書上簽的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廢。所有不符合正法弟子的言行全部作廢。我是師父的弟,正法時期的弟子,糾正一切不正的,全面否定舊勢力的迫害,堅定地清除舊的邪惡勢力,走好師父安排的路,正念正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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