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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英、梁秀英 2002年7月,村幹部及派出所強迫我在詆譭大法的“材料”上按手印,我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簽了字,給大法造成了損失。我今後要以法為師,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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