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振生、賈月點 2000年11月7日,在江氏流氓集團的指示下,派出所多次到我家抓人,因我沒在家,四次抓人沒得逞,後揚言抓不住我抓我的妻子也行,(因也修煉法輪功)後在村幹部的陪同下找到派出所,派出所所長說:罰你們每人三千,兩人六千元,在村幹部的說合下罰了四千(實有五千)在派出所的壓力下,讓我們倆寫了保證,在2001年的10月初5,江氏流氓集團的指示下,派出所又通知我們倆到洗腦班,每人帶300元錢,我們倆順從了江氏邪惡,有愧於大法弟子,對不住師尊,在此我們倆嚴正聲明:2002年11月份的所謂“保證”和在洗腦班被洗腦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3/48330.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