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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尤東禮、李香蘭 我和妻子是1997年得法的,由於當時對法認識不深,在1999年7月22日那天我們上訪時,被本鎮派出所抓到鎮政府辦洗腦班,被逼違心的寫了保證書,我後來又在本市政府辦的洗腦班裡寫了一份保證書。因存怕心,以前一直沒有主動聲明作廢。現在同修的幫助下,提高了認識,決心回到大法修煉中來,與同修一道助師正法,救度眾生,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特此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3/483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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