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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雅琴 2003年4月1日街道的人和委主任到我家騷擾,要我寫保證“不上訪,不洪法”,否則給我上黑名單,我堅決不寫,但是兒子和兒媳配合邪惡,在我不允許的情況下,兒子代寫了“保證”。我堅信法,不承認舊勢力安排,但從中也暴露自己還有情,被鑽了空子,沒有堅決制止,現聲明別人代寫的全部作廢。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3/483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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