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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邱景芬 我是在1997年8月得到法輪大法的。從1999年邪惡壓來,沒有經得起考驗,寫下了“不煉”,從那以後我心情特別難受,我要改悔,從今以後要勇猛精進,彌補過失,像老師說的那樣,“剩下的路,用神的正念正行圓滿你們的史前大願吧!”做一名讓老師放心的大法弟子,我聲明以前我寫的那句不該說的話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4/483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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