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史建芳 自99年7月20日以後,在派出所“證明材料”上簽的名,打的手印,在村治保會或在家寫的、說的“不煉法輪功,不去北京上訪”等,現在悟到這都不符合大法要求,嚴正聲明一律作廢。今後要學好法、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助師世間行,加倍彌補,洗刷一切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4/4834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