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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新花 我叫趙新花,現在我鄭重聲明在1999年7月22日以後所寫的不在外邊煉功和說的不利於大法的話一律作廢,永遠作廢,在拘留證上的簽名,我愛人替我在保證書上的簽名,永遠作廢。 法輪大法使我身心受益,是叫人心向善的一部高德大法,在師父和大法受到不白之冤時,我按著《憲法》給予公民的權利向政府講清真象,為師父和大法說句公道話,還師父和大法清白,沒有錯。我堅決緊隨師父堅修大法心不動,在正法向世人講清真相當中加倍彌補自己的過錯,發揮大法一粒子的作用。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4/102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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