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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孫淑琴

    我是96年1月得法,以前我身體患多種疾病,氣管炎,膽結石等,煉功後很快都好了。7年來沒吃一分錢藥,心性也提高了。過去我常發脾氣,現在都說像換了一個人。我全身心都受益,一心學法煉功。

    可是,7.20以後電視上說了很多法輪功壞話。我決心為師父、為大法討回公道。2000年12月我去北京證實大法,在火車站檢票時,被車站公安截住,送到站前公安派出所,由於我不配合邪惡,不說姓名和地址,第二天又把我轉送區看守所非法關押24天後,由於聯合國人員訪華,上級有令,根據情況放人。區看守所共釋放12名大法弟子,一起回到站前公安派出所,他們拿出兩張紙,叫我在下面一張紙上寫:“以上和我說的一樣”,再寫上我的名字,而內容卻不讓我看。當時我沒有想,認為釋放了,也沒事了,我就寫上了。事後,通過學法煉功,我悟到這不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情,偏離了大法,對不起師父對我的苦度。今天我在《明慧網》上發表嚴正聲明:不管那兩張紙上寫了甚麼,都不是我寫的,不算數、作廢。我是師尊弟子,一切都按照師父安排好的路走好每一步,努力做好“三件事”,“圓滿隨師還”。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6/48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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