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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天真 我2001年1月去北京正法,被非法抓捕,後被送回當地看守所,待了20多天後被勞教一年,在勞教所由於自己主意識不清,干了做為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幹的事,現特此聲明我在勞教所裡所說、所寫的背離大法的一切作廢。重新歸正自己的思想,加倍努力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6/484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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