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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程玉花 我從98年夏天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後身心健康,與人為善。99年7月迫害後,我被強迫每天到村委會報到。有事外出需“請假”。有一次鄉黨委書記到我村用高音喇叭喊叫大法弟子的名字到村委會,逼我們罵師父,不罵不讓出門,還得去鄉里辦的洗腦班。身份證被搜走至今未還。2000年10月26日,我到北京上訪,在縣裡被截了回來,遭到打罵、抄家。將我家的存款拿到派出所,將我丈夫、女兒非法押到縣拘留所四十多天。這期間我真是度日如年,家�媬i房裡沒了聲音,一個上學的兒子無人照顧。我女兒在被關押的日子裡精神幾乎崩潰。最後親人多次去派出所要人,交了三千元,又向拘留所交一千元才被釋放。我積攢了多年原打算蓋房子的錢就這樣被勒索得無影無蹤。2001年春節前,被強行帶到縣洗腦班住了一個多月。過了春節又送到縣看守所十幾天,3月20日被判勞教。在勞教所的高壓下,我由於執著心不放,寫了“悔過書”等東西。在此聲明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我要堅定地修正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7/485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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