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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貴賓 九九年七二0參加正法後,被抓到縣公安局。強行印過不知上面寫的甚麼的手印。並多次被無理抄家,掠走多面煉功旗及大量法輪功書籍、法像等,當地派出所還經常到我家來騷擾。想起我曾經印過的不能承認的手印,至今心�媮蘅籈@痛。實在感到對不起師父和偉大的佛法。現在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的對不起大法的事一律作廢。今後一定要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大法弟子,努力精進實修,加倍彌補不足,做一名合格的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7/485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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