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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和彩虹 在拘留所被迫寫的對師父、對大法說的不敬的話聲明全部作廢。在今後的正法進程中,加倍彌補,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一定要跟上正法進程,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7/485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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