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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傑 我在2002年,也就是十六大前夕,當地派出所執行上級的命令,看著大法弟子不讓去北京上訪,他們來到我家做我工作,我向他們講真相,他們看我很堅定,便用軟辦法說:我寫幾個字,麻煩你把他抄下來。當時看了看,這幾句內容甚麼都不是,抄就抄吧。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沒能在法上認識法,配合了邪惡,給大法抹了黑。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寫的所謂“保證書”作廢。在以後的日子裡,我一定要學好法,講清真象,發好正念,甚麼都別想動了我的心。我一定不辜負恩師的慈悲苦度,跟師回家。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8/486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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