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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金鈴 99年7.20以後我進京正法,為大法討公道,在天安門被抓,被非法關押勞教。在教養院裡惡警用電棍、關小號、灌濃鹽水等酷刑折磨我,由於我學法不深,有執著,為了開脫自己,違心地寫了“保證”。回家後通過學法和同修的幫助,悟到接受洗腦是不對的,是給大法抹黑、對自己不負責任,更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所以我現在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作廢。重新回到正法中來,堅修到底,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8/486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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