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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新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自從1999年7月20日以後,警察奉江犯指示,抄家、拘留、辦洗腦班、強迫寫“保證書”、簽字、按指紋,否則收回全家承包田,送入監獄,株連子女。由於當時學法不深,違心地簽了“保證書”。現聲明,這一切作廢。今後,決心不辜負師尊苦度,以法為師,按師尊要求去做,洪揚大法,講清真相,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8/486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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