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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郭秀英

    我從1997年2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家庭和睦、身體健康。2000年6月因進京上訪被送回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1個多月,被公安沒收現金90元,在看守所期間被強制交生活費270元。回家後繼續學法煉功、修身養性。2001年元月4號,鎮上來了幾個幹部,問還在煉法輪功沒有,我說在煉,他們就把我強行拉走,路途中,我就喊:鄉親們,法輪大法是正法,電視是謊言是騙局。打手就打我耳光。到公社後,把我叫到二樓上,叫我站正,然後打手就對我拳腳相加,我的腰、腿、胸部都被他們打得疼痛難忍。過了幾天,他們又叫我們填寫“保證書”,我不填,我說我們是好人,兩打手輪流對我們進行拳打腳踢。我被非法關押了1個月後,我家大兒子被隔壁的瘋子砍了,砍得很厲害,頭上、胳膊上、肩上、手上共砍了幾十刀,手指被砍斷一根。在這種悲慘的情況下,群眾都在為我兒子痛哭紛紛、並立即送醫院搶救,我當時請求幹部放我回去,他們就叫我寫“保證”,才放回去。第二天,隊裡的鄉親們和親人來到公社叫幹部放我回去照顧兒子,他們說要寫“保證”才放。在這種情況下,親人又逼我寫“保證書”,我想我是好人。若是寫了他們就拿去向全世界宣傳,破壞大法。在鄉親們的苦苦請求下,幹部們就讓鄉親們擔保,讓我回家照看兒子9天。9天後兒子剛脫離危險期,他們又把我叫到鎮上開會,放些假騙劇給我們看,又強制我們說不煉了、罵師父等,我堅決不配合,他們就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2001年6月我被非法判勞教1年,送勞教所。在勞教所,我們大法弟子被包夾起來,兩人包夾一個,不准煉功、說話,每天吃了飯就坐,在小板凳上讓我們面壁思過,時間一長屁股就腫痛潰爛。惡警還每天叫人來給我們洗腦,又用偽善來欺騙我們,使我在神志不清時寫下了“三書”,其實我現在才明白,他們用軟硬兼施的各種辦法目的是毀掉大法弟子對大法的正信,從而破壞大法、毀滅眾生。

    在此我正式宣佈,在勞教所的強制洗腦下所寫的“三書”、“悔過書”和無論何時、何地自己或別人代我寫下的“悔過”,說過的“悔過”等一律作廢。從此以後,我要堅修大法,做個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3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9/48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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