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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秀芳 我於2002年3月19日被綁架進勞教所,在裡面被迫寫了“悔過書”,現在聲明作廢。以前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後悔莫及。今後我要緊跟師父,投入到正法洪流中去。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9/486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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