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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太玲 為了對大法負責,對自己和眾生負責,我在此嚴正聲明,所有在邪惡迫害時,在筆錄、拘留證上和“判決書”上簽的字,按的手印,別人給代寫的“悔過書”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是師父的弟子,正法時期的正法弟子,糾正一切不正的,全盤否定舊勢力的迫害,堅定的清除舊勢力,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0/487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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